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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省科学技术厅文件
苏科高[2007]444号
关于认定江苏省第二十五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
根据《江苏省发展高新技术条例》、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》(国科发火字[2000]324号)和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》(国科发火字[1996]018号)的精神,为扶持和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,进一步促进我省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技术升级,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,经企业申请,我厅组织专家咨询,现决定认定江苏省第二十五批高新技术企业共1064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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